朱二就回答了三个字:“因为爽。”
他本就是大家族的贵公子,虽然现在满脸胡茬看起来很邋遢,但他本就是个纨绔子弟。
他有钱,有势,平日里又比较能打。在加入天才班以前,他谁都看不起。
他就是爱杀妖,就是喜欢杀那些惹是生非的妖魔。
它们都是些渣滓!
每当他的长剑刺穿它们。他就会觉得心跳加快,就会觉得——特别爽!!!
我之所以修炼。。之所以加入巡查队,当然不是为了成为人上人。
因为我本来就是人上人。
我要的,就是这长剑在手,杀妖如麻的畅快!!!
之前说好的,除了朱二以外,每个巡查队的队员,杀够五十只妖魔就荣耀退休。。现在,我要把他们没杀够的妖魔全部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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