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子里欢呼雀跃,家家户户都要拉我去吃米酒表示感谢。
本地米酒倒是真不错,入口甘甜醇厚,平时不喝酒的人都得喜欢,加上那么多人给敬酒,不好厚此薄彼,只能照单全收。
我喝着又新鲜,一天下来,有点晕头涨脑的,可村民都说,反正得三天之后才响音乐,今天喝多了也没什么。
我虽然一直未罗晓梅的事情着急,可脸皮薄心肠软,没架住劝,正要再干一杯,长手一下就把我的手给拉住了:“喝死你。”
我有点懵逼,问他干啥,他冲着窗户外面就歪了歪头,我一侧脸,心顿时就给揪起来了——卧槽,那个《鸳鸯戏》,怎么又给响起来了?不是说三天之后吗,那个红指甲不按理出牌啊!
不对……昨天,她没能把那个小伙子给带去,所以今天就急急火火又来了。
我撂下碗,就出去了。
特么敢动老子身边的人,红指甲是真的活得不耐烦了。
就是这么一站,起的有点猛,米酒上头,好险没重新坐下。
小胖子要跟着,我打起精神,摆了摆手,说昨天已经把她给惊动了,今天再去那么多人,保不齐要打草惊蛇的。
而长手往脖子上挂了一串腊肠,面无表情的站起来,跟着我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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