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就算她将自个儿的心肝脾肺肾都掏出来送给她们,也得不到她们一句好。
“这套喜鹊登梅的金簪是去年炫彩坊为我贺寿特意打造的珍品。
我不太喜欢这种太过奢靡的玩意儿,簪戴起来也笨重,一支不够体面,两支显得太过寡淡,三支、四支地簪戴上,又压得脖子酸疼,还不如趁机送出去,也不算是浪费那些工匠们的心思。”尔芙指着压在妆匣底层的一套十二支形态各异的金簪,轻声说道。
其实相对而言,能摆在尔芙妆匣里的簪环玉佩都是尔芙比较常用且喜欢的珍品。
当初尔芙刚刚收到这套喜鹊登梅金簪套组的时候,她也喜欢极了,只是用过两次,被压得脖子酸疼后,她就喜欢不起来了,最后这套金簪就被压在妆匣的最底层了,就算她不将这套金簪送出去做礼物,再过些日子,也该被送到库房里去了。
毕竟妆匣能装下的珠宝首饰就那么多,管事嬷嬷每月都要按时送新首饰过来,炫彩坊亦是如此,按季送新品来,宫里也时有赏赐赏下,要是不经常将些不常用的首饰挑拣出来送去库房,尔芙的房间都得被各种各样的妆匣塞满了。
“这支嵌珊瑚镂空珠的金簪,你亲自送到乌雅赫赫的手里,这是德妃娘娘去岁赏下来的珍品,正儿八经的造办处手艺,赏给她是脸面,也是给她抬抬身份,毕竟比起咱们府里其他的格格们,乌雅赫赫这位从内务府包衣旗抬旗成为满八旗贵女的格格,身份是低了些,偏偏她还是咱们德妃娘娘的侄女,不抬举她几分,我也不好和娘娘交代啊。”尔芙又从自个儿最常用的几支金簪里,挑拣出一支意头极好的如意簪,轻声说道。
“主子,这是您最喜欢的一支金簪了,要不换一支?”诗兰见状,柔声提醒道。
她虽然不伺候尔芙梳妆,也不掌管尔芙的妆匣,但是她到底是尔芙跟前儿最亲近的婢女之一,她怎么可能不了解尔芙的喜好呢。
尔芙闻言,虽然是有些舍不得,但是还是笑着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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