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他已经不再是看起来无害的卷毛小绵羊,而是真正的嗜血修罗。
哪怕他亲手折断了某人的手骨,打断了某人的鼻梁,点滴的血迹沾染上了他拥有精巧细致五官的脸庞,红润的嘴唇依然很不高兴地撅着,仿佛这些人打扰了他难得的清净。
那些小混混哀嚎不已,不消片刻就躺在了地上疼得直打滚,即使他们的伤并不致命,却也没有人敢站起来继续拦住原禄水。
这些人在后悔,自己怎么这么轻信那个男人呢。眼前的这个小男生,明明不是什么善茬啊。
好一顿拳脚发泄以后,原禄水被酒精冲晕的头脑,总算是恢复了点清醒。
他望着躺了一地的小混混,很不开心地用脚尖踢了踢那些犹如破布一般的身体:“喂!起来,我还没打过瘾呢!”
被他当玩具一样踢来踩去的男人,很委屈得叫唤得更大声了。
“看到没有,我这才叫打劫!”原禄水皱了皱鼻子,很是得意:“一定要分清楚,什么人可以抢,而什么人是惹不得的。记住我的名字——原禄水,看清楚了吗?下次见到这张脸,一定要绕路走,不然你们就不止是骨折这么简单了。”
原禄水撇了撇嘴,大摇大摆地从躺了一地的身体上踩了过去。
“扫兴!”他郁闷地踢了踢脚下的酒瓶子。
玻璃瓶子顺着地砖咕噜咕噜的滚动着,在这条巷子里显得有点刺耳。
“什么人在那里!”一道优雅的男声传了过来,声音里充满了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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