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游戏·竞技 > 球类运动 > 美职篮之中国风暴 > 第二百四十九章来喜VS傻墩 (1 / 3)
        “来喜攻,傻墩守!”阿德尔曼开始为二人的对决制定规则,“在得到我的指示前重复这个指令!”

        “明白!”来喜有些兴奋的回答。

        之所以兴奋,一是因为来喜确实很长时间没摸过篮球,所以此时哪怕让他和业余选手练习他也会开心。而二则是因为来喜虽然和傻墩从小长大,甚至傻墩的篮球基础完全学自于来喜,可是二人却从来没有正式的面对面较量过,此时有这样的机会来喜当然兴奋!

        而阿德尔曼之所以选择由傻墩而并非更擅长进攻的麦迪来检验来喜却也不是凭空想象,而是在来喜上一次输给龙少之后他和欧阳天生反复研究出来的决定!

        他们发现,来喜之所以强是因为快!无论是过人还是投篮直至到防守,来喜的模式都是以极快的速度完全摆脱对手之后的出手或者以让对手措手不及的速度完成抢断!而这种特性在碰到绝对速度虽然不快但是掌握着随意改变节奏秘诀的龙少以及魔术师约翰逊时弱点立刻得以显现!

        欧阳几次分析后也发现,如果同样擅长改变节奏的魔术师约翰逊在与来喜对决时已经看到了龙少和来喜的比赛,那么很有可能魔术师约翰逊也能创造出同样的效果!而龙少显然是专为来喜所练的,所以才能比约翰逊这类人更早的把来喜的弱点曝光在大众面前。

        其实不光是这些能够改变节奏的球员,只要想通这层,所有比来喜更快的人都有可能做到同样的事儿!而联盟中比来喜更快的人并不是没有,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不仅速度快而且抢断率极高的艾弗森以及保罗!

        所以火箭队并没有那种随意改变节奏的球员,但是这里拥有一个绝对速度比来喜更快的人——傻墩!这才是阿德尔曼指派傻墩和来喜对决的原因……

        转眼间,二人已经准备就绪,双双站到三分线附近等待开球。

        “哔哔……”阿德尔曼一声哨响,同时将手中的篮球扔给来喜。

        来喜接过球,顺手拿起在手上转着圈,看着傻墩说到:“傻墩,这可是咱俩第一次斗牛,你可要拿出真本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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