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会,姜军暗暗点头,这个罗斯确实是不错,速度奇快,特别是突破的第一步,让人防不胜防。而到了篮下之后,他还喜欢用扣篮完成进攻,看来力量很大,对抗性不错。
更让人称道的是,这个罗斯的防守能力和防守意识很出众,还喜欢传球,像这样的队员,非常有领袖气质,谁又不愿意跟这样的队友打球呢?
如果说罗斯还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就是投篮能力较差,特别是远投。很多球队对付他的策略就是“放投不放突”宁愿给他一定的投篮空间,也要离开他一定距离,防止他突到篮下。
如果罗斯远投能力加强的话,那他的威胁无疑将会更加强大。
姜军又查询了最近两年选秀球员的体测数据,他发现,像德里克罗斯的数据在其中属于比较出众的。
那么,既然何迈克评价自己目前的水平已经高于大学时的罗斯,姜军的信心越发地高涨了起来。他决定暂时以罗斯为追赶的目标,先到NBA站稳脚跟再说。
宁都大学西苑。
西苑是一幢风格古朴的楼房,以前是学校内的宾馆。后来随着留学生数量的增加,干脆做了留学生宿舍,来自全球近百个国家的留学生都住在这里面。
“亲爱的约翰叔叔,我是迈克!你在忙什么呢?”何迈克躺在自己的床上,一条长腿搭到了书桌上,惬意地问道。
“哦,还不是在为选秀发愁么。迈克,在中国开心么?那可是个神秘的国度。”约翰哈里斯揉了揉太阳穴,身体靠在老板椅子背上,轻松地说道。
“确实不错,这里的人很热情,姑娘也很漂亮。我都想在这里定居了。”
“小迈克,看来你是动了春心了。祝贺你找到真爱。”约翰哈里斯大笑道:“如果你没别的事情,我想挂电话了。我可不像你那样清闲。还有一个月就要选秀了,我要仔细看看这些该死的选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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