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要抱歉几句,他已经刷刷几笔签好了字,我好奇地凑过去,一瞧,是我的名字。
这字在签字栏里,苍劲有力,草书,不乏很有个性。
第一次,见识到我的名字写出来原来也会这么好看。
顾风尘。
看到这三个字,我竟然有些喜欢上这个令我讨厌了二十三年的名字。
签完字他把找零的押金扔到我手上,便买着长腿走了出去。
可是,问题来了,我没有看到他的车在。
结果他直接把手伸进我的衣服口袋里,摸出我的车钥匙,解了锁坐进驾驶室。
“你的车呢?”我坐进副驾驶的时候忍不住问了一句。
“让人开回A市了。”他发动911,娴熟的手法仍然让我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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