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寻找这条街上能跟记忆吻合的蛛丝马迹,却还是不断往前走,不断往回退,不断走错路。
四年前的薄纱裙竟然比记忆中要大很多,那年我十八岁,已经不会再发育。
所以裙子宽大,不是我长高了,而是我瘦了太多。
不过这都不重要,出狱前半年我已经想得很清楚,我才二十二岁,好手好脚,尽管以前十指不沾阳,那么以后,我也可以凭自己这双不染灰烬的手,重新开始。
但我很快发现我想多了,以我高中毕业的学历,我以为至少可以混个小公司的文员来做做,再不济,也当个前台接待什么的。
可是面试官看完我的简历,在电脑上一查,无一不是嫌弃地蹙眉。
七八家公司下来,我得到的答复全是NO。
就因为,我身上背负着因意外伤人而锒铛入狱的四年牢狱案底。
从第十家公司出来,摸着兜里的钞票……
打印简历,买合身的衣服,住宿,吃饭……
这些都需要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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