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历史·时空 > 历史传记 > > 第十一章相见是缘 (2 / 9)
        通俗点来讲,那么贱口奴婢一般多是由触犯了律法而被官府剥夺掉自由民身份的罪犯或者罪犯家属充当,比如我们看的影视剧里多有:某某某触犯了某律,罪不可赦,斩立决,其家属留放三千里,充为官奴,等等之类的情节,这些人便属于贱口奴婢,而宋后期的律法规定有一条说道:诸奴婢有罪,其主不请官司而杀者,杖一百;无罪而杀者,徒一年。具体意思就是如果奴婢犯了错,其主人未通过官府裁决而擅自杀害,则要受一百杖刑;如果奴婢无罪而被主人杀害的,其主人则要坐牢一年。这一点和《唐律》基本相同,由此便可看出,贱口奴婢在宋朝时期的社会地位还是很低下的,主人对其仍有生杀大权,至于那一百杖刑和坐牢一年的处罚,对有财有势的大户人家来说,不过是个笑话罢了。

        但良口奴婢则不同,这类人和主家更像是今天的雇佣关系,主要由生活贫困的自由民组成,虽然仍是社会地位地下,但宋朝制定了针对“佣赁”奴婢的新法,如:殴杀有过“佣赁”奴婢者,加殴杀部曲律一等;无故殴杀“佣赁”奴婢,减常人一等罪。也就是说,无故殴杀良口奴婢的主人,按减常人一等罪量刑。比如常人相殴致死,那么依法当绞刑。减常人一等,那便是流放三千里刑,所以雇主无故杀死良口奴婢,还是不必抵命的,但罪却重了很多,而且此刑法只对雇佣了五年以上的良口奴婢有效,未满五年则视同于杀人。

        所以一般人不到活不下去的时候是不愿意卖身为奴的,一旦卖身,社会地位立刻变低是小,命不由己才是最无奈的,尤其眼下还是乱世,不管是良口还是贱口的奴婢都好,只要你走出了这一步,那你的性命就是主人一句话的事情了,因为这年头谁还会去管一个奴婢的死活呢?

        更何况封建社会等级制度森严,你一旦卖身做了人家的家奴,那么就算日后你当上了皇帝,别人也会笑话你是个家奴出身。正因为如此,所以一般情况下文人士子们即使是再穷困潦倒,也都不愿意卖身为仆的,因为一旦卖了身,那他这辈子就不可能再有出头之日了,而且还不光是他自己,乃至于他的子子孙孙都将是别人的家奴了。

        都说: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不错,在这个时代,也只有去给皇帝当家奴,才不会被人笑话,不会被人欺负啊!

        话说回来,其实韩珂刚才也是出于一片好心,而这会儿当她冷静下来之后,也觉得自己出的这个主意实在是不太合适。她暗想到:以卓公子的高绝文采,虽然他眼下是落魄潦倒,但假以时日多半便会成为一代大儒,又岂有与人为仆的道理呢?嘿,自己方才只希望能改善一下他们师徒现在的处境,倒是没有想到那么许多,如今看来,自己的确是有些欠思量了啊!

        “卓公子所言甚是有理,小女方才一时思虑不周,倒教公子见笑了……不过,我与克虏哥哥也是出于一番好意,还望公子大人大量,万勿见怪才是。”韩珂勇敢地承认了自己因一时欠考虑而犯下的错误,言辞恳切,倒也坦诚。

        卓飞一怔,有些夸张地惊呼到:“韩姑娘何出此言,须知: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少侠与姑娘的一番高义,吾师徒定当铭记于心,又岂会不知好歹地出言怪责,言重了,言重了。”

        “唔,既然如此,那暂时就算了吧,本少侠看汝师徒几人都很实诚,不能为吾所用实在是有些可惜呀!日后汝师徒还是先把身子骨给练结实了,再来寻吾也不迟,介时吾一定给汝等安排个好差事便是。嘿嘿,在这兵荒马乱的年头儿里,有一副好身板才是最重要的嘛!”史克虏一面笑吟吟地说着,一面却在心中暗想道:开玩笑,这些人看上去似乎三餐都难继的模样儿,估计他们能把自己地肚子填饱就已经很不错了,更别提练出一副好体格了。再说了,就算他们真的把身体练好了,但到底练到啥程度才算是练合格了,那还不是由自己说了算么?

        想到这里,史少侠很有些得意,觉得自己的考虑很是周到,所以便安心地大许着空诺。

        卓飞当然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于是他此刻也在腹诽着:啧啧,这个屎壳螂看样子还没有彻底的傻透,一番便宜话儿说得倒也好听,只可惜是班门弄斧,用错了对象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投推荐票 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