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姐笑笑,拉好身上的披肩,双手交叉抱着手臂,纤细的小腿随着摇曳的步子在旗袍下若隐若现,黑色的高跟鞋一步步踩在沥青路上,往下山的台阶走去。
他今天特地穿了一身黑色的西装,搭配着蓝色的领带。他缓缓蹲下来,单腿跪在墓碑前,用西装的袖子抹去墓碑上的灰尘。
喃喃自语:“欢欢,对不起,我到现在才来看你,你肯定特不想见我吧。”
“你别怨我好吗?我也想跟你抱怨近些年来的生活,其实我过的并不好。当年我并没有跟那个女演员,只是出于男人的面子和虚荣心抹不开脸去道歉,若是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当年我爬去跪着都要去求你回来。”
“好了,我们不说这个了,你肯定不爱听。我已经知道白默是我的孩子了,我跟你的骨肉,今后不管他认不认我这个父亲,他不认我也是应该的,我自作自受。我都会好好照顾他,竭尽全力去帮他,让他可以做他任何想做的事情,拍他想拍的电影。”
“欢欢,下辈子还等我好吗?到了那时,我就只守着你,不管你骂我还是打我,我都不离开你。”
他把头抵着冰冷的墓碑,好像这样,他就能触碰到她一样,她还在他的身边,未曾离去。
手指一寸寸的摸着墓碑上的照片,慢慢在脑海中回忆她的容颜,她的笑容。
她会像小猫一样赖在他的怀里撒娇,不停的拱着脑袋,把头发弄得乱糟糟,随后又要求他给她梳好。
他爱拍电影,她曾省下一个月的生活费,想给他买个相机,可惜最后只买了个相机模型,他视为珍宝,最后还是她给弄丢了。她一直说要给他再买一个,二十多年过去了,她再也没有机会买给他了。
“欢,你要记得下辈子还我一个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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