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回家的猫
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段落魄,但有梦想陪伴的日子,否则,你的青春不完整。
——乔任梁
我突然发现我爱上这一只小猫,就让我给它,深深的拥抱,不对未来打上问号。
我喜欢唱歌,我要成为一名歌手。在任何人面前我都毫不避讳地这么说。
上海是母亲出嫁前的故乡,也是我认为最有音乐质感的一座城市。你看,它可以是华丽的,现代的,也可以是老旧的,复古的。它或摩登或伤感,或激扬或安静……像一出跌宕起伏的音乐剧。
我一直觉得,上海就是这样一个装着各种音乐的潘多拉魔盒。那里面也肯定会有一个属于我的梦——站在聚光灯下,唱歌给大家听的梦。所以,上海,我来了。
我暂时租住在老弄堂的一间阁楼里,这样的环境让我觉得亲切,就好像在某个拐角,我会突然遇见年轻时的母亲,我被自己这个蛮穿越的想法逗笑了。当我写完一首歌,或者为某一个旋律纠结的时候,我会下楼来。
老旧弄堂里坐着三三两两晒太阳的老人,他们微微眯着眼睛,像打着盹的猫。我把他们想象成我的听众,轻轻哼着我即兴想到的旋律。我会帮那些老人带早点,或者搀扶他们去公园散步。有时候我会陪他们在公园的阳光里坐上半天,他们在回忆过往,我在想我的歌词。更多的时候,他们都要我唱歌给他们听,他们中间,有一个老爷爷,最为喜欢我唱歌。那天,听完我唱歌,在搀扶着他回去的路上,他突然对我说,依晓得伐,我好羡慕的,侬那么年轻,有想法。
然后第二天,他没有出现在那条弄堂里,以后也没有。别人说,他去世了。那是我在上海第一个熟悉的人,也是在上海第一个喜欢听我唱歌的人。我们明明说好的,等以后我做了歌手,我要带他去听我的演唱会。
那一段时间,我非常的不如意,我带着自己录的音乐小样,去一家家唱片公司投递。他们总说他们在忙,让我等等,可是我明明看到,他在不停地刷微博。我就在大厅里等着,因为怕他们在我离开的时候找不到我,我不敢去吃饭,甚至不敢去洗手间,但直到公司关门,也没有人过来叫我。即便如此,这也是那段时间我遇到的最好待遇了。
我曾看着自己用吃泡面省下来的钱录制的demo,在我一转身的时候,被他们扔进垃圾桶,他们甚至不等我走出他们的办公室,他们甚至不肯花上一分钟听一听。也有人直言不讳地告诉我,“你长得蛮不错,唱得也好,但没有几家公司愿意花大价钱包装你。看你挺缺钱的,如果你愿意,可以把你的歌卖给我们,以后,会有你的好处。”我摇头,然后离开。任他们在我身后骂,穷鬼,去死吧,不知好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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